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报送2022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报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4时。
三、报送方式
网页报送:通过百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hn.gsxt.gov.cn/登录,点击“企业信息填报”,依次录入信息并公示。
手机报送:打开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年报app,录入信息并公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直接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二维码进行填报。
其他方式: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备案联络员的企业,或者原联络员联系电话失效的企业,请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登记机关(窗口)进行现场备案。已备案过联络员且原联络员联系电话有效的企业,企业可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选择“联络员备案及变更”进行办理。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中找到“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保存并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在公示系统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个体工商户报送纸质年报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只公示其已经报送年报的结果。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五、相关说明
大型企业年报应当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信息。
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多报合一”模式。
六、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市场主体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对未年报市场主体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七、问题答复及咨询
各类市场主体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按照年报内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做好企业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相关问题等咨询工作。各类市场主体也可登陆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amr.yueyang.gov.cn/),点击年报专栏了解填报指南。咨询电话:0730-5222952
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重要提醒:年报报送、补报及信用修复,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