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汨罗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服务水平,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投诉内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三)工作不规范问题
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
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权籍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渠道
(一)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可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室、可拨打不动产登记投诉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汨罗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留言等方式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0730-5233668
(二)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向市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自然资源局及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0730-5222921
(三)反映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可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室、可拨打不动产登记投诉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直接向市自然资源局投诉
不动产登记投诉电话:0730-5233668
权籍测绘投诉电话:0730-5222921
(四)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五)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的,可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投诉。
三、投诉内容办理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办理的,承办股室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向相关部门投诉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