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问题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全省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严重不足,导致运行效率不高”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全省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严重不足,导致运行效率不高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情况
(一)对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处置。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月23日完成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摸底排查,并上报了《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信息表》;
(二)对未正常运行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指导地方政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检修,并开机运行。
整改情况:我市屈子祠污水处理二厂已建成,已于2024年9月正常运营。
(三)对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管网建设不完善,管网实际建设率达不到实际要求的,尤其是接户管缺失的,按照“应接尽接、应收必收”的要求,持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重点做好人口密集区域的排水户纳管工作,特别是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养老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汨罗市乡镇污水水质水量提升项目2公里。
(四)对进水COD浓度偏低的。雨污未分流或分流不彻底的,指导地方做好雨污分流,雨水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势就近排放”的原则,尽量自然排放,不收集到污水管网系统;对管网破损,有地下水和河水进入管道的,指导地方及时更新维护破损管道,确保管网畅通和高效运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汨罗市乡镇污水水质水量提升项目2公里。
(五)指导市县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积极探索推进污水处理费以“伴水征收”、按人口定额征收等多途径收费方式进行,进一步化解矛盾,解决收费障碍。(配合单位:省发改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
整改情况:我市已全面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费伴水征收工作。
(六)对常住人口大幅减少,从而导致污水实际产生量与设计规模严重不符的,开展后评估,依法依规核减考核处理水量,根据情况调整处理工艺,如果是一体化处理设施,多出的设备移至其他区域利用。
整改情况:我市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负荷率均达71%。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730-5222696
联系地址: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