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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依法依规做好涉企收费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政府行政作为,优化我市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及时有效地处理企业投诉举报,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举报中心设在汨罗市委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公室(简称选派帮扶办)。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复工作统一由选派帮扶办专人负责,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设置举报邮箱。
二、受理的范围包括:
(一)违反规定、加重企业负担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违规行为;
(二)违反汨优办发〔2014〕01号文件精神,不按规定随意开展园区企业检查、验收、评比的行为;
(三)其它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行为。
各企业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E-MAIL等直接或其它间接方式向投诉举报中心提出的投诉。
三、投诉举报中心作为汨罗市政府处理企业投诉的主要部门,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单位及时处理企业投诉,工作内容包括: (2) 了解企业投诉内容、理由及要求; 四、对企业投诉、举报的案(事)件,按集中管理、登记的原则,由投诉举报中心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服务、审批、执法部门单位,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调查核实、严肃查处。
五、相关部门单位在收到交办的企业投诉应及时安排办理,在规定或法定时限内办结,对需紧急办理的重大事件可先处理后登记。如遇特殊性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报主管领导说明理由,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间;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中心,由投诉举报中心反馈给投诉举报的企业。
六、相关部门单位在处理企业投诉举报的过程中,所有记录、登记、工作流程、企业回签单等原始材料,应按规定填写相应表单、形成印证材料,与办结报告归并存档,交投诉举报中心备案。
投诉举报电话:0730-5244119
投诉举报邮箱:lyq5222858@163.com
汨罗市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中心地址:汨罗市委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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