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价字[2015] 6号
关于我市实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的
通 知
汨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根据《岳阳市物价局关于实行居民生活天然气阶梯价格的通知》(岳市价[2014]84号)和省发改委《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湘发改价商[2014]1175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为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
二、分档气量及价格
1、分档气量及价格。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及价格分为三档,其中:
第一档气量,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及以下的,销售价格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2.55元/立方米;
第二档气量,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的,销售价格为3.06元/立方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
第三档气量,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销售价格为3.83元/立方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
我市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你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
2、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3、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社区证明到燃气公司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的用气量执行第二档气价。
4、特殊用户。对学校(含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及部队(含消防)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执行气价为2.81元/立方米。
三、阶梯气价增加收入的用途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管理后增加的价差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成本、气源不足时购买LNG的价差、建设储气调峰设施支出和 “户表”改造经费不足。你公司应建立阶梯气价价差收入专户,专款专用,价差收入用于上述用途的,可不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对特困户和低保户,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由你公司每户每月在第一档气量中免收4立方米气价款。
五、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