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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政务中心
日期:2013-12-18 00:00
浏览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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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汨罗市财政局 汨罗市物价局
2013年10月30日
抄送:市政办,市政务公开中心
汨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