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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来源:安监局
日期:2013-06-23 00:00
浏览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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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中心安监窗口(电话:5244050)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接工、高处作业等)。
2、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备案)。
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6、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