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4-08-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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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纪发〔2014〕19号


 

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岳阳市有关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节。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二、加强执纪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析查找中秋、国庆节期间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摈弃观望之念、侥幸之心,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支持群众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四风”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2014年8月19日

 

 

 

中共汨罗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