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应急办气象局联合组织气象灾害应急认证
来源:气象局   日期:2015-09-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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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汨罗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汨罗市气象局联合印发《汨罗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规范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的管理工作,正式接受全市乡镇(场)的气象灾害应急认证工作合格申报。
    《办法》指定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共同承担认证的监督、管理及审核工作,要求乡镇(场)必须在近三年内全部完成认证准备工作,鼓励气象灾害敏感单位、企事业单位参加并提出认证申请。
    《办法》明确,申报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合格的单位需建立气象灾害警报点,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分管领导和1名气象协理员以及每村至少1名气象信息员,有气象灾害处置预案,有可实时监测本区域天气情况的自动气象站,有能及时接收和分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渠道和设备,有面向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灾情和气象信息上报制度。
    汨罗市乡镇(场)气象灾害应急认证准备工作是该市全面完善公共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该市2015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中“气象灾害防御”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汨罗市应急办、气象局将于近期联合成立专家组前往各乡镇(场)组织指导气象灾害应急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