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如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44万个PVC箱包、96万个ABS箱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汨罗市三诚箱包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汨罗市归义镇上马社区13组
项目简介: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拟建设年产144万个PVC箱包、96万个ABS箱包建设项目,项目主要产品为PVC箱包、ABS箱包,主要工艺流程为破碎、磨粉、混料、共挤、牵引覆膜、裁切、打包、烘干、吸塑、修边、打孔、组装,主要污染物有粉尘、VOCs、HCl,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HCl采取投加稳定剂减少产生。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污染;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机器冷却水经循环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HCl源头采取加入稳定剂减少产生量,末端控制采取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回收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交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厂家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由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汨罗市三诚箱包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忠良 ⠼font face="宋体" >联系电话:13973021372
评价单位: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工 E-mail: 1728668323@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文本初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uz8XuQAGvd5Y8j1jQHz8Q 提取码:vpcs
七、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汨罗市三诚箱包制造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