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如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汨罗江国际龙舟竞渡中心赛道清障工程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清淤项目。起点东起107大桥,西至汨罗江拦河坝,全长9.5km,拦河坝正常水位29.2m,河道最宽处约420m,最窄处190m,平均河道宽度约260m,龙舟竞渡中心赛道要求水深5.0m,本次清障实施方案平均清障深度1.2m,清障宽170m,预估清障弃渣工程量26.31万方。项目临时占地用于施工营地、临时堆场等临时场所的建设。项目完成后临时场所会被拆除,并恢复临时占地原貌。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span>
(1)水环境影响评价:清淤余水经过管道自流,与沉淀池的物理沉淀,经处理过的余水后排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汇入汨罗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至汨罗城市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收集在隔油池沉淀一定时间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对于施工扬尘措施采取减速行驶、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土石方不应露天堆放,加盖防雨布、洒水等措施。燃油废气采取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量。恶臭气体采取建设围挡,使用除臭剂等。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设隔声屏障,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清淤淤泥中砂与卵石外售处理,淤泥在堆场存放,部分回用到其他市政建设中。处理沉渣并入底泥运至堆场存放。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由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进行处理。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本工程运营期无明显噪声源,偶有车辆产生交通噪声,无长期的持续的环境噪声源。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弃物。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汨罗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王恒 ⠼font face="宋体" >联系电话:15115055168
评价单位: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工 E-mail: 1728668323@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RXAGm_Iqk1rxhEBY25fmQ 提取码:u204
六、文本初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WYXFaLwp4xb9ilh5di7wg 提取码:22nl
七、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汨罗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