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金翼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众合优电网络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日期:2022-06-1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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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2年6月10日对湖南省金翼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众合优电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5202650

通讯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  编:414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

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湖南省金翼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众合优电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汨环评〔2022〕027号.doc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