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自然保护与土壤股   日期:2023-11-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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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1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5202650

通讯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  编:414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湖南美品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气泡膜、600吨缠绕膜、50吨气泡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汨环评〔2023〕068号(美品昕新材料年产1000吨气泡膜、600吨缠绕膜、50吨气泡袋项目环评批复).pdf

2023年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