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腾峻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建设项目》,现就1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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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腾峻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归义镇上马社区东风路的汨罗市绿岩金属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腾峻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腾峻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租赁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镇上马社区东风路的汨罗市绿岩金属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建设年产2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建设项目。项目主要以炉渣、水泥、矿渣粉、钢丝、脱模剂等为原材料,通过破碎筛分、上料、搅拌、出料、挤压成型、起板、养护、成品打包等工艺生产轻质隔墙板。项目用地面积约47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易产尘物料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装修施工尽量选用水性油漆等环保型材料,加强通风,减少装修废气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筑垃圾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搅拌机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堆场、装卸、破碎、筛分、搅拌等产尘区域和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粉状物料采用皮带或管道方式在车间内输送,水泥、矿渣粉筒仓自带除尘器处理粉尘,搅拌设备密闭作业,车间内外分别采取洒水和机器喷雾降尘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夜间和午间不生产,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分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加强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和管理操作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及质量,禁止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原材料。防控废气污染,加大洒水和机器喷雾降尘频次,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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