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森涂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湖南涂窝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现就2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森涂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古培镇古培塘村1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森涂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徙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森涂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在汨罗市古培镇古培塘村S210西侧,租赁汨罗市方正纸制包装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800吨水性涂料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21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乳液、分散剂、纤维素、防腐剂、消泡剂、多功能助剂、色浆、杀菌剂、增稠剂、成膜助剂、乙二醇、钛白粉、重钙等为原料,经过投料、混合搅拌、调配、检测、罐装等工序生产各类水性涂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用于清洗生产设备,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房地面硬化防渗、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防渗防溢流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有效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密闭储存,随用随取,取用后及时密闭;车间封闭生产,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投料、分散、混合搅拌、调配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 附录B表B.1排放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杜绝废水外排。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及时更换活性炭,切实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5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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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涂窝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八里村十七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涂窝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徙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涂窝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租赁汨罗市新市镇八里村G107东侧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水性涂料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乳液、分散剂、纤维素、消泡剂、多功能助剂、抗菌剂、增稠剂、成膜助剂、乙二醇、水等为原料,经过投料、混合搅拌、调配、检测、罐装等工序生产各类水性涂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设备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房地面硬化防渗、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防渗防溢流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有效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密闭储存,随用随取,取用后及时密闭;车间封闭生产,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投料、分散、混合搅拌、调配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 附录B表B.1排放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杜绝废水外排。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及时更换活性炭,切实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6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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