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志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万吨废弃塑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政务中心   日期:2014-05-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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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回收、加工2吨废弃塑料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湖南省汨罗市工业园-同力循环产业园

行业类别:社会区域

概要:湖南志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汨罗市工业园,租用湖南同力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已建厂房3639m2,将建设5条废旧塑料造粒生产线,年生产19000t塑料粒子。项目总投资1160万元。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湖南志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汨罗市工业园-同力循环产业园

邮编:414400

联系人:霍总      电话:13517338223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长虹路湘岳兰庭A310室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办事处)

邮编:414000

联 系 人:易工    电话:0730-8862066     E-mail: 97129797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环评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公众意见调查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环境影响因素,描述评价重点和保护目标;

 对建设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给出评价结论;

 分析、预测和评估本建设项目施工和营运期间对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的影响,给出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消除或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实施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看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的建设选址选线是否合理?

3、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5、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6、公众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设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为了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除本次对项目和环评情况信息在网上、当地街道政府布告栏进行公示外,在环评工作进行期间,由建设单位以发放征询意见表格的方式,向项目所在区域的公民和单位征询意见和建议。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2014415日到2014430

 

                                 公示单位:湖南志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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