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表面处理中心项目建设运营招商公告
来源:工业园   日期:2019-07-1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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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汨罗表面处理中心项目建设运营

招商公告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是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先后获批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国家首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省特色县域经济特色制造业园区、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已建有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水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等全套环保配套设施。建园15年来,园区形成了建立了从再生资源回收、粗加工向中、高端产品转变的完整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是湖南省乃至中南地区最大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为配套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机械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制造、新材料等产业,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招商方)欢迎全国各地建设运营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的客商来汨罗洽谈合作、共谋发展,参与湖南汨罗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汨罗表面处理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用地260亩,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分三期投资开发。第一期计划建设用地为100亩,准备建设阳极化处理及锌、镍、铜、铬、锡等金属电镀生产线32条,自建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2.5亿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集中治理”的模式进行建设。

3、项目选址:根据该项目性质和产业特点,拟选址在G107以东再生材料产业新区规划范围内,用地为三类用地。

二、公告期限与报名方式

公开招商公告期限: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30日(含法定体息日)

投资申请人报名期限:2019年7月12日-2019年8月   2日(每日8:30-17:30,不含双休日)

报名方式:凡有意愿参加本次项目招商的投资申请人请在上述报名期限内将投资竞争报名文件面送或邮寄,以到达地邮戳为准,至本公告第八部分“联系人员与方式”的地点。

三、招商主要程序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商;

2、投资申请人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提交投资竞争报名文件(详见附件1),招商方将组织对投资人进行资格预审;

3、被邀请参加公开招商的投资申请人在递交投资建议书后,招商方届时将邀请相关专家组织评审,评选出最具竞争力的候选投资人,通过竞争性谈判并经批准后,招商方将选定投资者;

4、中选投资者将与招商方签订项目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和项目公司设立等手续。

四、投资申请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拟引进一名投资者,可以是单个战略投资者,也可以是战略投资者与其他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

单个战略投资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资信良好,具有一定的资质,由国家部委授予相关资质的企业优先考虑合作;

3、具备专业运营经验,具有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优秀专业人才;

4、提出优秀开发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的,优先考虑合作;

5、合作单位的最终选择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方案比选、资格审等方式确定。

联合体须满足的条件:成员不超过两家,且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

6、参加招商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向招商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被正式选定为项目建设运营投资方的,该保证金在以后的履约过程中至开工前退回(不计利息);未被选定为项目建设运营投资方的,在参加竞争性谈判后的两日内,由招商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参与报名的投资方(不计利息)。

五、开发建设运营方案的相关要求

此次招商要求投资者带方案竞争,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总体原则

(1)严格遵循招商方的规划要求并符合相关政策法律的规定;

(2)充分考虑并结合招商方所辐射区域的人文及环境特点

(3)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4)战略合作伙伴含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及相关领域的项目优先考虑;

(5)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由项目公司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招商、统一经营、统一治理”原则进行。

2、方案内容

(1)总体定位及理由;

(2)具体开发项目内容;

(3)现有关于表面处理中心方案;

(4)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5)财务分析及未来前景预估;

(6)综合竞标价;

(7)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及解决思路;

(8)管理方案。

六、投资申请人需提交的文件

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资申请人须递交《投资竞争报名文件》,文件须用中文准备和制作,按“附件1”格式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

七、注意事项

1、方案编制费用由方案提交人自行承担,如果招商方充分认可某方案并有意委托其进行深度研究和论证,则在另行协商后可提供深度研究的相关费用;

2、对提出优秀方案并且具有相关经营实力的公司,一经采纳,优先考虑合作;

3、取得经营权的项目公司,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其所拥有的经营权;

4、本公告的内容不构成招商方对投资申请人的任何承诺。

八、联系人员与方式

联系人:黄稳  13487718778

地址: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办公室

邮编: 414400

电话: 0730-5613028

传真: 0730-5613028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9年7月10日

附表1: 4_1_岳阳市表面处理中心项目附表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