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汨罗市G240与S307交叉路口(治超站西侧路段)、罗城大道与楚天路T型路口、罗城大道与高泉南路T型路口、罗城桥路段、大众南路商务粮食局前路段、屈原大道一中西门前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俗称电子警察),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礼让行人、逆向行驶、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予以处罚。敬告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公示期自2019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止。
自8月26日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