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强市发〔2020〕2号
汨罗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首届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汨罗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为推进质量强市战略,鼓励和引导全市各行各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助推汨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质量汨罗”。根据《汨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首届汨罗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市长质量奖每3年评定一次,每届获奖组织不超过2个、个人不超过2个,并视情对1-2个在质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授予市长质量提名奖:达不到奖励条件可以空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在汨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从事生产、服务、研究、设计、教育、医疗及社会中介等工作的各类组织),近3年内无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环保、卫生等责任事故;
2.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经营绩效卓越,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3.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省内(国内)领先水平;
4.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没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
(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对质量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2.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工作领域为质量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申报材料
(一)组织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汨罗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组织)》。推荐应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组织概述。内容要求详见GB/Z 19579 -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 -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质量、创新、品牌、结果等方面入手,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0000字。
4.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经营资格证书、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近3年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二)个人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汨罗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个人)》。推荐部门应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自我简介。内容要求详见《汨罗市市长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质量工作主要业绩。对照《汨罗市市长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5000字。
4.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活动)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等复印件。
(三)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中1.2.3.项要合并成册、证实材料要单独成册;用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为22磅。申报组织或个人应向申报材料受理部门提交纸质合并成册材料(1.2.3.项)一式四份,纸质证实材料和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一式2份,电子材料(U盘,含全部申报材料)一式1份。
四、申报要求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或个人应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意向和基本情况上报汨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办),12月3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当地市场监管所。如有必要,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以核实。
(二)推荐。当地市场监管所应对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经园区管委会或当地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30日前上报评委办。上报截止期满后,评委办将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修改材料。
(三)资格审查。评委办对申报组织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请。对未受理的申报组织和个人,评委办向其说明理由。
(四)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评委办将于2021年4月30日前,组织评审组对相关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名单。于2021年5月30日前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提出拟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
(五)审定、公示。评委办将组织召开汨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根据社会公示意见,提出本届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初选名单,上报市政府。
(六)批准、通告。经市政府市长审定批准后,适时召开大会,通报表彰荣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并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园区管委会或地方政府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定工作。
(二)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和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联系方式
汨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
地 址:汨罗市前进路99号
邮 编: 414000
联 系 人: 陈佳 15292003678
办公电话: (0730)5228969
电子邮箱: 1123709775@qq.com
汨罗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