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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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汨罗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南省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全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提升政府法治能力。根据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活动,印发了《汨罗市关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工作方案》,制定《汨罗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创建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要求。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采取谁执法 谁普法的原则,成立了七五普法讲师团,积极宣讲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梳理了汨罗市行政事业单位在办理审批服务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村(社区)及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证明事项,取消行政事业单位证明事项11项、村(社区)证明事项4项,并在网站公示。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率,政务中心进行了整体搬迁,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只进一张门,中心以外无审批。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实现最多跑一次,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无差别受理平台受理。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下发了《汨罗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扎实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升级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开办“110”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70”改革、不动产登记“160”改革基本到位。罗城店小二先后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5个。三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实施雪亮工程全覆盖攻坚行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集贸市场新装高清摄像头200个,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100个,卡口30个,农村集镇、农贸市场、安置小区、公租房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全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村村通。全市共安装家用探头1.4万个,所有集镇内的公共视频探头覆盖率达到100%8个乡镇实现雪亮工程全域覆盖。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度化,坚持五治融合,创建了武夷山村、元福村、伏林村、家山社区等一批社会治理示范村(社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功能,全年为320件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科学民主决策成效明显,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群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细增强;依法决策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重点行政决策决策效率大幅提升,在依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切实做到及时依法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全部由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0年,我市制定规范性文件13件,全部落实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通过率100%;对60余件政府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所有政府合同均实现了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对市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同步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废止1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16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确认16件文件自动失效,拟重新发布6件规范性文件,保留58件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明细提升。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测评结果在岳阳市名列前茅。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贯彻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法律法规把关,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合法性研究,并就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法律建议等,确保政府依法行政。2020年,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参与合同谈判19次,参加政府各类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和其他专题专门会议60余次,有效防范、隔离、化解了法律政策风险,维护了政府利益和公共利益。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网络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通过三项制度的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作风、队伍形象明显得以提升,群众配合意识明显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行政执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效果、执法质量提升明细。二是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督查。对全市15个乡镇和重点领域开展执法工作督查。对一些单位执法工作和个案办理进行专项督查、督办。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全市36家单位236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新考人员132人及时发证。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落细落实,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议案改建议、建议已全部办复,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加强审计机关监督。建立科学的审计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作用,重点对领导干部离任、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计监督,切实做到依法审计、依法管理。三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185条,公开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受理依申请公开66件,办结公开60件,部分公开4件,依法不予公开2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了三调联动,优势互补,对一些重大、复杂、敏感的案件及时进行沟通形成合力,通过协调最大限度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62件,调解成功率100%;市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案件1283起,调解成功487起。二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回复与复查。依法按程序受理信访事项,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推行依法逐级信访,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积极运用法治化手段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积极主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效化解了房地产领域办证难等一批涉及到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信访问题。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作出了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督促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执行;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三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调解原则,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调解手段,积极化解相关行政争议。今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起,承办市人民政府作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起,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均得到尊重并执行。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7件,案件数量较往年大幅下降,案件胜诉率在岳阳市居前列。积极落实诉源治理规定,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通过启动层级监督、加强府院联动、启动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等多种方式,实质性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依法行政质量得到考验。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特别是法治乡村有机衔接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有待细化;对市直部门和乡镇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仍存在不及时、不精准、系统性不强等问题;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部分行政机关对于部门间权力边界把握欠精准;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法律思维还有待加强;关键少数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法治宣传针对性、精准性仍有提升空间;诉源治理中行政调解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制度。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全国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2、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核质效。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大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细化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在涉及企业、行业利益调整的政策出台前,进一步加强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广度和深度。

3、进一步高效推动行政执法效能建设。根据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情况,重新组织梳理执法事项,理顺执法职能,提高行政处罚履职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行政执法证据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和行刑衔接制度,构建行政执法证据信息共享和电子信息采信工作机制。

5、健全完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构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争议案前、案中化解,监督行政权运行。完善府院沟通机制,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比例。

6、高质量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做好八五普法制定工作。高质量推进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和法律明白人工程。

7、全面提高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构建以基层司法所为主体、外聘专家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体系。加强镇村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培训,不断提升乡镇政府依法履职、依法决策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8、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围绕委员会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法治全面督察和相关领域专项督察,加强督察发现问题的情况反馈和整改督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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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