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 “证照分离” 改革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岳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 [2022]29号),进一步细化消防救援领域“证照分离〞改革,现将汨罗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的改革具体措施予以公告: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到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3.对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可以通过场所所在地的消防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办理。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公众聚集场所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归义镇汨新路16号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三楼窗口申请办理。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对全市公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整改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