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至Ⅱ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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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垸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江河水情预测,依据《汨罗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自7月3日08 时20分起,将防汛应急响应Ⅰ级调整至Ⅱ级。

  当前,江河(水库)水位较高,灾害风险仍然存在,我市仍处于防汛抗灾关键期。各镇防指、各垸区防指和各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Ⅱ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工作,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突出抓好山区防地灾、垸区防洪和城区防涝等重点工作,坚持三线作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关键环节”以及“六个提前”的要求抓好人员安全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汨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3日8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