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77号令)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央和省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以上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9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周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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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