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著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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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著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唐著辉同志  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汪望三同志  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许志雄同志  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琴同志  任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任文德同志  任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自强同志  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熊世芬同志  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傅朝晖同志  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伟(女)同志  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周呈文(女)同志  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戴新建同志  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钢同志  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许敦武同志  任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宇宏同志  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兰永红同志  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波同志  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西平同志  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廖常青同志  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亚同志  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玲同志  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翁若飞同志  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华同志  任市城市建设资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作辉同志  任市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周国良同志  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欧阳华同志  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玲(女)同志  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永红同志  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灿同志  任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许波涌同志  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吴冬华同志  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吴站中同志  任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黄晓明同志  任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超同志  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刘良辉同志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欣同志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邹雄鹰同志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君(女)同志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盛名同志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廖辉祥同志  任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吴送军同志  任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曹万齐同志  任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卫国同志  任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李雄林同志  任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朱佑宝同志  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周兴建同志  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陈志鹏同志  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黄松柏同志  任市统计局总经济师;

周应群同志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朝辉同志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郁文同志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曾凌云同志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骆正勇同志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凯同志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胜武同志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征兵同志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勇同志  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何文清同志  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鹏同志  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许振军同志  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敏同志  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俊同志  任市库区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黎玉桃同志  任市神鼎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苏厚武同志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金亮同志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勇同志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黎拥军同志  任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平同志  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伏正平同志  任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主任;

 锦同志  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敏同志  任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卢卫东同志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汨罗市委员会会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罗冬云同志  任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

熊落星同志  任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凯华同志 任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娜(女)同志  任湖南汨罗工业园区经济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湖南汨罗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徐才明同志  任湖南汨罗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免去湖南汨罗工业园区经济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权中同志  任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淹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湛益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艳阳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黎柳平(女)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湘南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柳才平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排第一)职务;

免去陈惠林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新卫同志市龙舟文化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灿同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汨罗市委员会会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原市政府办公室督办室副主任,市“两型社会”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原移民管理局副局长,原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原规划局副局长,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原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原市农业局副局长,原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原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原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原市水务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9729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