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巢毅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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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政人〔2022〕2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巢毅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飞地园管理办公室,屈子文化园事务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汨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巢毅山同志    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  灿同志    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龚正伟同志    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站中同志    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送军同志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海平同志    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  沁同志    任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谢永程同志    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朱  伟同志    任市公安局高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湛光辉同志    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磊兵同志    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仕轩同志    任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  冰同志    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杭琪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合作部副部长(挂职两年);

免去周爱煌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翁享文同志市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黎拥军同志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志勇同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