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姜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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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政人〔2022〕3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姜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飞地园管理办公室,屈子文化园事务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汨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姜  瑀同志(女)   任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舒丽瑰同志(女)   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吴  威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联络部副部长职务;

潘  畅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建设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翁  威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程  翔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合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杨景华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许鸽屏同志    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  丹同志    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  波同志    任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倪志彪同志    任市恒茂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选辉同志    任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冯  雷同志    任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莫  彬同志    任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冯  磊同志    任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吴德军同志    任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副部长职务;

倪亚球同志(女)    任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彭旭光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析理同志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规划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虞立军同志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环保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戴朝晖同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周琰同志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请按《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