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罗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汨政人〔2022〕4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罗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飞地园管理办公室,屈子文化园事务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汨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罗  月同志(女)    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唐  峻同志    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职务;

常仲宜同志    任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第二中学政教处主任职务;

彭  友同志    任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主任(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湛飞跃同志    任市成人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新明同志    任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规划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文军同志    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万衍军同志    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彭  浩同志    任市公安局弼时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湛建兵同志    任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龙志军同志    任市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登同志    任市第二中学政教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军同志    任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  瑶同志(女)    任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建高同志    任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易岁安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其文同志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市成人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朱佑宝同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志鹏同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仇小明同志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文德同志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许艳辉同志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主任(总编辑)职务;

免去李波同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周征同志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王海波同志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周呈文同志(女)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娟同志(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谈剑同志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国兴同志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董事长的任免,请按《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