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政人〔2022〕9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汨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 龙同志 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左 莹(女)同志 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周 坤同志 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苏 青(女)同志 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郭 龙同志 任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栋同志 任市政协宣传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众欢同志 任市教育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振兴同志 任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敏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正科职干部;
袁 敏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正科职干部,免去其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职务;
徐才明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正科职干部,免去其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规划部部长职务;
罗冬云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正科职干部,免去其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联络部部长职务;
杨广林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正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李 娜(女)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职干部,免去其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熊卓胜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职干部,免去其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 娅(女)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职干部,免去其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联络部副部长职务;
湛前广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李乐意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刘 志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欧阳云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黄 雄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葛铁燕(女)同志 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任熹磊同志 任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第一中学教研处主任职务;
周卫东同志 任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第二中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富成同志 任市第一中学教研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常秋同志 任市第二中学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望求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月(女)同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赛驹同志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湛惠明同志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廖修利同志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何立同志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环保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黎明同志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免去彭常清同志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因工作需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内设部门及下属机构领导干部只明确行政级别,具体职务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有关园区改革办法和人岗相适的原则予以聘任。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