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调市纪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汨罗政府   日期:2015-09-16 00:00
浏览量:1 | | | |

中共汨罗市纪委 汨罗市监察局

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汨罗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面向岳阳市公开选调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市纪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5名,下属事业单位选调2名,共设办案、财会审计、文字综合三类岗位。
      1、机关工作人员5名,其中:办案类3名,财务审计类1名,文字综合类1名;
      2、下属事业单位2名,其中:财务审计类1名,文字综合类1名。
      二、选调范围
      岳阳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对象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自愿转事业编人员或者是在职在编的事业编制(管理八级及以下职务)人员。
      四、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与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如下:
   (1)办案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法律及相关专业;②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③在纪检监察、公检法办案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2)财会审计类,熟悉财会审计业务工作,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财会、审计专业;②具有财会及审计从业资格证书,专门从事财会审计工作三年及以上。
    (3)综合类,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文秘、汉语言文学等专业;②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③在岳阳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四篇1000字以上文章。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它条件和要求见附表1。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③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9月30日。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岳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统一组织,岳阳市纪委和汨罗市纪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差额研究决 定、公示等程序实施。笔试由岳阳市纪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由汨罗市纪委组织,岳阳市纪委组织部对面试予以指导。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2015年9月11日在汨罗电视台、中国汨罗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至9月 21日18: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见附表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请登录岳阳红星网 (http://www.yydj.gov.cn)或岳阳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巴陵风纪网”(http://blfj.yueyang.gov.cn) 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相关资料。
      报名所需资料:《2015年岳阳市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正反两面打印,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全额事业编制列编通知单等有 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 学位证等证书证件原件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纪委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后,报岳阳市纪委组织部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岳阳市纪委统一制作。
     4.考试。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达到1:5(特殊情况不低于1:3)以上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笔试后,按选调名额1:3(1:3开考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5.体检。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占50%)加面试(占50%)的 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 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
     6.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拟调任职位匹配、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7.差额研究决定。考察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将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 情况在笔试后2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岳阳市纪委组织部。岳阳市纪委常委会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从1:2的入围人员中择优研究确定试用 人员(拟选调人员)。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经岳阳市纪委常委会讨论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选或减少选调人数。
     8.公示。岳阳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在有关新闻媒体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试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试用期满,由市纪委监察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公示和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实行递补。
     五、相关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在岳阳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岳阳市纪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报考人员不准弄虚作假;进入面试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途退出的,须向市纪委干部室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由。
     3.凡试用人员,在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不得再调整本人职级。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5208002
 
     附件:
     1.汨罗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2015年岳阳市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市纪委干部室

                                     2015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