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汨罗政府   日期:2016-09-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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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联校,罗城学校,市体育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6〕23号)文件及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16年,全省继续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类别。全省2016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分为3类,即普通招生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和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下达我市的招生计划属普通招生计划,指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以汨罗市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和就业的计划。

(二)计划数额。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我市2016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共11个(详见附件1),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个、化学专业3个、物理学3个、生物科学1个、地理科学1个。培养学校(招生学校,下同)均为衡阳师范学院。

三、培养模式

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一)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但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由学生自谋职业。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汨罗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含具有我市户籍而在岳阳市范围内异地就读的学生)。

(一)年龄。截至2016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身体。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三)品德。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2. 热爱初中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且保证毕业后在汨罗市内农村初中任教不少于8年。

(四)成绩。参加了2016年岳阳市统一组织的中考,且中考总成绩(科目口径与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应不低于我市非单列片区(罗城、城郊、城关、博雅学校除外)一中、二中全市最后统一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

五、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计划

市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联校、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二)个人自愿报名

1.报名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我市范围内学校就读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异地就读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汨罗市教育体育局教师教育股报名(教育体育局办公楼1003室,联系人何韧,联系电话5180450)。

2.报名时间。我市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6月21日。

3.报名要求。(1)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报名。(2)客观准确地填写《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贴好相片。(3)填写专业志愿,每个报名对象可在我市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报3个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2个为服从志愿即服从志愿①和服从志愿②。

(三)毕业学校初审推荐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无论其是否异地就读,均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于6月24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纸质稿和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送汨罗市教育体育局教师教育股。

(四)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初选及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审核

1.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初选。(1)确定初选考生名单。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在审查各校推荐考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在填报了志愿的所有考生中,首先依据考生填报的直接志愿分专业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因我市各专业招生计划数≤5)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如填报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初选考生名单,同时从填报了服从志愿(服从志愿①和②不分先后)且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中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2)公示初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将各专业参加综合测试的全部初选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市内主要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初选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汨罗市教育体育局报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审核。

2.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前述有关规定,对汨罗市教育体育局上报的初选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计划)招生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于7月11日前报送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备案(含电子文档),同时抄送衡阳师范学院。

(五)综合测试

1.测试组织。以岳阳市为单位,由衡阳师范学院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综合测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评分细则以及相应流程等,由衡阳师范学院负责制定并在综合测试开始前向考生公布。

2.测试日期。全省统一的综合测试日期为7月15日。

3.测试项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在15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

4.测试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课程),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40%、40%和20%。命题、制卷和评卷由衡阳师范学院负责。组考及考务工作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为主负责,衡阳师范学院协助。

(2)面试。主要考察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测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质,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身体素质等5个方面。测试结论按“合格”或“不合格”确定。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合格”的考生方能录取为公费定向师范生。面试工作由衡阳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协助。

我市参加综合测试面试的考生,均须填写并携带《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综合测试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须经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见附件4)。

5.综合测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与衡阳师范学院商定后,按程序、逐层级通知到考生。

(六)计算考生总成绩

普通计划类公费定向师范生考生总成绩=中考成绩总平均分×0.5+综合测试笔试成绩×0.5,其中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由衡阳师范学院在综合测试结束后3天内逐级通知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七)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汨罗市教育体育局依据招生计划,分专业从参加了同一专业综合测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按上述方法确定的参加体检人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可在本市面试合格又尚未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直接志愿和服从志愿不分先后)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递补,直到达到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中考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数学成绩择优选拔。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体检。汨罗市教育体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缺额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八)签订协议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普通计划)》(一式4份,以下统称《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预录取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在全面审查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并于7月27-28日将下列预录取材料报送培养学校。

1.《2016年湖南省各县市区中考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情况汇总表》(附件5)。

2.《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计划)招生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情况汇总表》(附件6)。

3.《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乡镇任教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附件7)。

4.关于岳阳市分普通计划、乡镇任教计划、民族乡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预录取范围而未预录取考生和通过调剂递补进入预录取考生情况的说明。

5.预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面试记载表》、《体检表》原件与《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4份)。预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按每生一袋装入材料袋中,分县市区、分类别打捆提交。

(十)审核

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岳阳市教育体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形成审核报告,同时在各类招生计划的预录考生名册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一并与所有考生预录取材料于8月4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十一)复核

省教育厅对各市州教育(体)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招生学校的审核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复核结果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网页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网址:http://jsc.gov.hnedu.cn)。公示如无异议,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

省教育厅复核完毕后,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

(十二)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十三)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正式生效;不合格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个人档案。

六、其他相关政策

1.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初中任教,时间不少于8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签订协议的县市区内的县以下农村初中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7.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8.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周德保同志任组长,张正奇同志任副组长,高猛、钟小平、何文辉、仇瑜、黎玉林、任其文、冯丁伟、何孟略、徐迎建、潘建、胡建辉,以及各乡镇联校校长和罗城学校、体育学校校长任成员,负责统筹和领导全市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教师教育股(1003室),何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众欢、丰林松、龙志辉、孙建中、吴旅兴、程建、刘胜国、吴阳等同志任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名单及其联系电话请于6月10日前报教师教育股何韧同志)负责。

(二)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是认真落实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教育体育局尤其是各学校要在认真研究招生原则、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报名程序和其他相关招生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毕业年级班主任会和学生会、办好黑板报和宣传栏、利用校园广播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积极、全面宣传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招生政策,确保毕业年级教师和学生甚至学生家长人人知情,真正让他们入耳、入目、入心、入脑。

(三)加强工作协调。市教育体育局与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生源学校以及各招生学校之间,各学校与毕业班班主任及学生之间应当建立顺畅和高效的沟通渠道,确保能及时、准确地传递有关信息。各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把握好工作节奏,不推诿、不拖沓,确保全市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按部就班进行。妥善处理好高中招生与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学生及其家长的意愿与全市高中招生及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之间的关系。

(四)加强契约管理。签订《协议书》是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市教育体育局和相关学校要切实做好取得培养资格的公费定向师范生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有关工作,使协议各方都清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能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五)加强纪律约束。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十分严肃和严谨的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违规招生。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