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说明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有利于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7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9月19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岳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基于此,为持续落实国务院、湖南省、岳阳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各上级清单和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调整修订,市司法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于2023年10月26日编制出台了《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制定依据
《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湘政办发〔2023〕31号)、《岳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岳政办发〔2023〕12号)以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汨政办发〔2022〕22号)基础上进行调整修订而成,编制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编制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适用范围
《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上级清单和设定、实施依据的变化作及时相应调整。
四、主要内容
《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包括序号、市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备注6个栏目,共计行政许可事项205项,涉及主管单位28家,实施机关覆盖县、镇两级。《清单》严格依据上级清单和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在《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删除事项36项,调整主管部门事项4项。全市各部门要以《清单》为基础,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切实做好清单实施保障,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