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及背景
为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财税管理,杜绝通过采取违规手段骗取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现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就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相关事项专门制定相关政策、作出相关规定,为此制定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及过程
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通知》。制定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
1、明确规定了对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的条件。
2、明确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财税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市残联联合实施管理及各部门单位的具体分工。
3、申请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准入流程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退税流程。
4、对采取违规手段骗取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处罚措施。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