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汨罗江流域和洞庭湖水域等重点水域禁钓工作的通告》的
解读说明
制发《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汨罗江流域和洞庭湖水域等重点水域禁钓工作的通告》的说明:
为规范汨罗江流域和洞庭湖水域垂钓行为,有效保护渔业水生生物资源,防范水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相关规定,制发本通告。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