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关怀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4-11-0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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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对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关怀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关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引起各级重视、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操作流程,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关怀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必要性、可行性说明

  (一)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帮扶关怀政策类型多、人群广、资金大。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帮扶政策共五大项,分别是: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仅针对农业户籍人口)、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不区分农业、城镇户籍人口,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纯农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以2024年度为例,五类对象总人数达24783人,累计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发放资金达3442.38万元。除汨罗市本级提标资金外,其他资金项目中,国家、省级拨付资金比例达88%。

  (二)省、汨罗市、镇(街道)协同落实的计划生育帮扶关怀项目多、层面广、范围大。以2024年度为例,共需要落实10个具体项目,涉及帮扶关怀4085人次,兑现资金393.37万元。分别是:1、市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项目中,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大“节日慰问”行动;2、市计划生育协会对当年独生子女意外亡故家庭慰问项目;3、镇(街道)、部门单位出资对年满49岁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双方“一次性”抚慰金项目;4、市计划生育协会、镇(街道)共同出资,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未满60周岁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5、湖南省明辉基金专项慰问项目。6、岳阳市市政公司(五年期)慰问项目;7、省计划生育协会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项目;8、汨罗市人民政府为年满60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龄护理补贴项目;9、省计划生育协会为计划生育特殊对象购买健康综合保险项目;10、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住院治疗费用项目。

  (三)计划生育帮扶关怀人数增量大、增速快。从统计数据看,以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两项帮扶人数为例,自2004年启动试点实行,2005年第一批进入的帮扶对象人数为740人,到2024年人数已累计达12940人,总数增加明显。2016年度纳入扶助帮扶人数是5286人,2018年-2024年新增对象达到5140人,近6年新增帮扶人数,接近之前12年人数总和,总量增速明显。初步摸底,2025年度仅国家两项制度将新增进行资格确认的人数是3000人左右。

  (四)高层重视程度与基础工作水平有距离、有差距。2022-2023年国家、省级通过大数据,启动两轮针对各类计划生育帮扶关怀对象的信息比对、核查,发现基层在死亡对象及时退出、公职人员身份审核方面存在问题。2024年度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惩治行动中,在核查计划生育帮扶对象资格时,发现4个典型案例,处理处分若干相关工作人员。

  综合以上因素,发现基层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频繁等原因,出现业务不熟悉、政策界限不清、落实不到位、职责不明晰的问题,为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关怀工作的可持续、规范开展,由市卫健局拟稿,市司法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发文,于2024年11月6日制定出台了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通知》是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计生协发〔2024〕3号)等中央和省里关于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关怀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定和要求及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发,同时也是对我市2017年10月18号制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汨政办发〔2017〕74号)规定的延续和进一步强调、补充,制定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适用范围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有效期五年。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对全市范围内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以及其他各项关怀政策措施的对象资格确认、扶助标准、申请审批流程和工作制度落实及责任追究进行明确和规范,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并将成效转化为保障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以切实保障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关怀工作的可持续、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