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政策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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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说明

为充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确保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各项经济社会事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由市行政审批局起草、市司法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文,于2022年11月22日正式编制并公布出台了《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2022年1月10日国办发[2022]2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16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 3、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等。

三、适用范围

《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即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均需按清单所列许可事项及相应设定和实施依据开展相应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四、主要内容

《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计列举252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全市28个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有利于充分明晰我市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依法运行,同时也为全市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打造出一个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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