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DR-2013-00001
汨政告〔2013〕1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赌博及地下六合彩
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净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幸福汨罗”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赌博及地下“六合彩”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严厉禁止利用麻将、纸牌、地下“六合彩”、电游赌博机、“互联网”等形式从事赌博及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
二、在赌博及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活动中,凡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等犯罪的,一律先刑事拘留,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屡教不改的,以及有前科劣迹,为索取赌债非法拘禁他人但不够刑事处罚的,一律予以劳动教养。
三、对其他一般参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治安拘留。
四、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庄家一律刑事拘留后,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写单人员一律治安拘留;买码人员一律予以治安处罚。
五、为赌博看场护院、通风报信、发放高利贷、追逼赌债的,妨碍公安机关查禁赌博的,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情节严重的,予以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利用宾馆、茶楼、电游室、网吧等公共场所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者,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情节严重的,予以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共场所经营者发现在场所内活动的人员有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共场所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通风报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的,一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予以开除或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 工作时间参加赌博的;
2. 参与聚众赌博的;
3. 参与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方便条件的;
5. 利用赌博行贿、索贿、受贿的;
6. 干扰禁赌执法的;
7. 政法干警直系亲属开设赌场的。
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参照处理。政法干警具有上述情形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八、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赌博违法犯罪,积极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市委、市政府设立专项禁赌举报奖金,对如实举报者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4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