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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政告〔2014〕2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兵役登记的通告
来源:政府办   日期:2014-04-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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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政告〔20142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兵役登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市2014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为2014226日开始,至2014316日止。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市内,以及在本市辖区内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201412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201412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服役的可以参加登记。

三、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地区乡镇场或市直单位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站设各乡镇场和市直单位武装部办公室。

四、凡符合以上兵役登记条件的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有参军意愿的,需同时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和预征网上报名,在线打印《预征登记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步打印《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按要求办理应征手续。

五、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当地兵役机关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办理变更手续。

六、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市征兵咨询电话:85574708557474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4226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