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DR-2015-00003
汨政告〔2015〕1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兵役登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市2015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自即日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市内,以及在本市辖区内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进行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办理变更手续。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服现役的可以参加登记。
三、 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地区乡镇场或市直单位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站设在各 乡镇场和市直单位武装部办公室。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当地兵役机关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四、18-22周岁(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分别放宽到23、24周岁)的男性公民应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有参军意愿的,在网上应征报名,在线打印《预征登记表》(普通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同步打印《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通过兵役机关审核后,按要求办理应征手续。
五、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市兵役登记咨询电话:8557474、8557470。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