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DR-2016-01007
汨政办发〔2016〕13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16-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政府采购实施定点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小额工程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政府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岳阳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文件精神,经公开招投标后,对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小额工程金额在5~100万元(含本数)的工程项目实行定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定点管理的小额工程是指:采购人为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室外装修装饰)房屋建筑工程类(第一包);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第二包);市政道路、排水或污水处理、公共广场维修工程类(第三包);交通公路、桥梁改扩建、维修工程(含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类(第四包)且金额为5~100万元(含本数)的零星工程项目。
二、实施期限
2016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三、定点施工企业名单
通过公开招标,第一包确定湖南广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8家单位、第二包确定湖南恒德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第三包确定湖南广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9家单位、第四包确定湖南恒德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的定点施工企业(附件1)。
四、实施办法
(一)工程预算编制、价格评审。采购人在工程实施前,应根据年初的政府采购预算,分项详细编制小额工程实施预算,具体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量清单、材料需求和质量要求,10万元以上(含)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出具的评审报告;10万元以下(不含)由其主管部门相关基建内审股室进行工程预算审核,审核确认价作为该工程项目采购控制限价。
(二)办理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与中标企业抽签。采购人凭采购资金落实证明材料、评审后的工程项目采购控制限价,报市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将《小额工程随机抽取邀请公告》(附件2)在《湖南省岳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采购单位名称、项目预算金额、项目简介、随机抽取时间地点、公告截止时间等)。对本项目有参与意愿的入围企业可在公告时间内到采购单位了解工程详细情况。采购人在单位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和入围参与企业中随机抽签确认中标单位并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定点施工企业随机抽取确认表》(附件3)。市政府采购办试情况参与现场监督。采购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将《小额工程随机抽取结果公告》(附件4)在《湖南省岳阳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三)签订施工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企业就有关事项协商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以经评审的采购控制限价金额乘以95%(定点施工企业下浮折扣率5%)确定,并由中标企业按规定向汨罗市政府采购办交纳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副本一份报市采购办备案。
(四)施工和验收。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应按合同约定和招投标承诺提供优质服务,规范施工。工程竣工后,施工其他资料,交有关部门进行施工竣工审计。出具竣工审计结论报告,作为最终付款依据,并且由采购人单位纪检、财务和项目管理办对项目进行验收签字和工程移交。
(五)工程结算付款。小额工程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提出小额工程定点施工支付申请、凭中标确认表、工程发票、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审计报告,由财政国库股直接支付到定点施工企业。原则上不预付工程款。
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签署意见,履约保证金从原渠道无息退还,如有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扣付。
五、违规处理
(一)采购单位小额工程项目必须在定点施工企业中随机抽取确定施工企业,否则财政部门将按财库〔2015〕135号文件规定拒付工程款,并按《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采购单位不得将同一类别的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规避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企业。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况的,将报送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三)采购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时与确定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组织验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任何人不得向定点施工企业提出施工合同以外的不合理要求,否则,定点施工企业可向有关部门或市财政局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四)定点施工企业存在返利或回扣等任何不良行为、不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被抽中后拒不签订合同、不按时开工的,采购单位应就有关事项向市财政局反映,一经查实,将按《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定点资格、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网上公示、在1~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等处罚。对于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同时承担相关处罚。
六、其他事项
(一)工程预算审核后金额超过50万元且未达到公开招投标金额不采用折后定价抽签法的,可委托代理公司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在本通知有效期内,若遇上级政策调整则另行规定。
附件:l. 汨罗市小额工程定点施工企业入围单位联系表
2. 《汨罗市小额工程随机抽取邀请公告》
3. 《汨罗市小额工程定点施工企业随机抽取中标确认表》
4. 《汨罗市小额工程随机抽取结果公告》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附件2
(单位项目名称)小额工程随机抽取邀请公告
项目编号:(由政府采购办统一填写)
采用小额工程定点管理组织实施本次小额工程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定点施工企业(第 包)参加小额工程随机抽取。
(单位项目名称)改造工程,地点位于:( );工程内容主要为:( );具体见评审清单。项目依据评审意见(财政评审编号),政府采购预算为( )万元,有意参加随机抽取的定点施工企业(第( )包),参加人员必须为《定点管理通知》所列人员。请于()月()日( :)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 )室参加随机抽取。非《定点管理通知》所列人员和超过时间不能参加随机抽取,造成的损失由定点施工企业自负。
如有需要了解小额工程的定点施工企业可在()月()—()日的工作时间到(××单位××联系联系电话: )。
本公告有效期:()年()月()—()日
监督单位:汨罗市财政局 电话:0730-5222235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汨罗市小额工程定点施工企业随机抽取中标确认表
采购人: 采购计划编号:
抽取地点: 抽取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工程预算审核确认价(限价) |
|
施工企业承诺下浮折扣率 |
5% |
施工合同价款:限价*(95%)折扣率 |
(大写) 元 |
中标施工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名: |
|
采购人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
|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
|
政府采购办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
附件4
(单位项目名称)小额工程随机抽取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由政府采购办统一填写)
(单位项目名称)工程于( )年()月()日,经过随机抽取,结果如下:
包号 |
抽取确定的施工企业 |
预算金额 |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抄 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