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金融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改善金融环境,维护金融安全,推动金融事业健康发展,引进商业银行落户汨罗,扩大地方金融业规模,支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推动银企合作,与此同时,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和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三年来,银信部门累计发放贷款50多亿元,帮扶企业1000多家,其中,对循环经济中小企业发放贷款30多亿元,为建设幸福汨罗累计发贷款10亿元.
1、金融机构不断增多。
截止2012年12月,我市拥有银行金融机构10家,证劵金融机构1家,保险分支机构19家。民间投资管理公司21家。
2、金融业务逐步扩大。
2012年末,市内金融机构各项存款91.9亿元,增长15.8%,
其中个人存款66.9亿元,增长18.6%,年末各项贷款余额44.8亿元,增长13.7%。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市保险机构共19个,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1亿元,增长29.1%,全年共支付和结付保费0.6亿元,保险结案率达94.1%。
3、金融环境有所改善。
2010年我市成功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2012年10月《湖南日报》公布,汨罗金融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10行列。
二、我市金融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发展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金融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金融环境,我市虽然在优化金融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金融机构的期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甚远。
1、政策环境存在短板。
我市市委、市政府在出台市域经济发展重大决策时征求金融部门的意见还不够;职能部门收费名目多,初步统计有人防费、档案费、卫生费、绿化费等20多项;三是企业金融成本偏高,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繁杂。一定程度上导致“难贷款”、“贷款难”。
2、法制环境需要改善。
一是自助银行系统经常被破坏;二是银行金融网点警戒区划定不明确,不利于防止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三是银行的金融债权利益得不到有力维护。
3、市场环境不太理想。
一是财政性存款、财政涉农涉企资金等政府优势资源分配不均;二是金融机构金融场地分散无序;三是保险公司大量进驻,四是一些地下钱庄存款,严重干扰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三、对我市金融机构的建议
1、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由市委、市政府成立一套班子,确定专管领导,听取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金融工作具体问题。
2、进一步优化法制环境。力争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100%。
3、用活用够金融政策,提高存量指标。力争域内存款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贷款年均增速保持在30%以上,存货比上升到65%左右。
4、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我市各金融机构要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贷投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