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汨罗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第二次)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审【2020】1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汨罗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第二次);
2.2项目地址: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2.3建设规模:汨罗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用地面积:30332.33㎡,总建筑面积10526.76㎡。工程总投资45153250.30元(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2.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设计范围:(1)提供方案优化设计;(2)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公共部位普通装修设计、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施工内容:经批准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
3.3.2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拟任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4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由本单位办理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一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和一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1、 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5.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ueyang.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5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8月5日9时30分-2020年8月5日10时0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适应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阶段,现采用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并行方式运行,要求投标人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网上开标和远程解密电子标书。投标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必须递交纸质备份的投标文件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确保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7.5、请投标人仅指派一位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为项目负责人不做要求)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签收完成后自行离场。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盖章,投标文件封套、密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封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及标书名称(投标函或技术标文件)等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外(岳阳经开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丘山大厦)。联系电话:13627304109。
7.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电话:0730-5222765)和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规划部。
10.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0.2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0.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4 本项目严禁围标串标行为,严重打击挂靠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湖南省住建厅予以重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且三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接任何项目。
10.5 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联系人:翁威
联系电话:138740820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巴陵中路九盛家居916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074951062、136273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