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二标段EPC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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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二标段EPC工程项目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审[2017]158号、汨发改审[2020]185号、汨发改审[2020]1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上级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二标段EPC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HNXZ-2020-YY-XMZB-0596

2.3建设地点: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龙舟北路东侧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用地面积24812.68㎡,总建筑占地面积5081.19㎡,总建筑面积46854.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327.24㎡含14# 公寓式宿舍、酒店 、14# 配套用房、15# 高层厂房,地下建筑面积4527.30 ㎡(包括:三片篮球场、一片运动区、一栋垃圾站)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5.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6.2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及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保修

2.8计划工期:24个(其中设计工期为:2个月;施工工期为:2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仅外省企业提供);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设计负责人 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5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其中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岗位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设计企业最低配备设计负责人1 ,各设计专业负责人5人,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每个专业配备1人);;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202月至2020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本招标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资格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8.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6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小于2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并可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和网址为准

3.8.2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并可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和网址为准

3.9本项目严格打击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建设厅,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任何工程项目,情节严重者,撤销资质,吊销营业执照。

3.10本项目开工后关键岗位人员除重病,调离,以及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且一个月内连续三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未按要求履职到岗的,视同中标人涉嫌弄虚作假挂靠等违法行为,且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取消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建设厅,永久撤销证件。

3.11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借用、挂靠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3.12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官司纠纷且败诉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官司纠纷且败诉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于2020817日至202082417时00分前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400/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ueyang.gov.cn)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适应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阶段,现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步方式组织开评标工作。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930930分。

5.2 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930930-2020年930100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5.3 请投标人仅限指派一位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为项目负责人不做要求)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完成后自行离场。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字并密封。

②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制作数量要求为份。

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递交地址: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一楼大门前。

5.4 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全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5.5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件原件应全部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6. 投标保证金账户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2纳时间:202092912:00止,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6.3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和电子保函。

1)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须在2020817日至 2020824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4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6.4 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的监督(监督电话:0730-5222765)、汨罗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30-5244085

10、联系方式

人: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汨罗市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1809线

人:翁先生

话:138740820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30-8213558、1580730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