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沿湖路北延道路新建及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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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汨罗市沿湖路北延道路新建及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汨发改核[2021]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汨罗市沿湖路北延道路新建及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汨罗市信芳路至北拖路

3、建设规模:该项目北起信芳路,南至北托路;建筑总用地面积26404㎡,沿线分别与通达路、杨塘路、北支路相交。道路全长943.158m,道路红线宽度标准段28m,展宽段35m,城市次干道。全段设计时速为40km/h,红线宽28m,车行道宽14.5m,两侧人行道各宽4.25m。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2.5m,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等。本次招标概算金额为37541547.95元。

4、项目工期: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为止);

5、质量要求:(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2)采购部分(含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7、保修要求:按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8、缺陷责任期:24个月。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项目总负责人(即EPC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部相关岗位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相关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非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另行单独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类似工程入围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业绩作为入围业绩的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以设计业绩作为入围业绩的以投资额为准)不少于18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含道路)设计、施工或总承包项目业绩。

三、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

5.1保函形式: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3纸质保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4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http://ggzy.yueyang.gov.cn/)。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3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投标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4、请投标人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应全部原件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电话:0730-5222765。

十、其它

1、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2、本项目严厉打击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住建厅,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任何工程项目,情节严重着,撤销资质,吊销营业执照。2020年湖南省失信黑名单公司及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若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开工后关键岗位人员在建设期内除重大疾病(需医院证明),调离所属公司,以及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且一个月内连续三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未履职到岗的,视同中标人涉嫌弄虚作假挂靠等违法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取消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省住建厅,永久撤销证件。

4、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监督函【2020】67号文和岳阳市公管委【2020】1号文的精神要求,我市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行为,本项目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汨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无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行为证明书。

5、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8、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确保本项目招投工作顺利进行,现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方式组织开评标工作,各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9、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五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汨罗市归义街路128号

联 系 人: 曾源

电    话:18173044351   

采购代理:湖南鑫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汨罗市汨新大道6号(湖南鑫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30-5206928  1839085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