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汨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由汨罗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汨招办(2012)第 41 号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汨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汨罗市人大常委会
2.3 建设规模:616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60天(日历工期)。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能由建造师兼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建造师必须要有注册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要与报名的人员一致,其岗位证书能够通过“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网”查询确认。投标人一旦中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依项目配备必须到岗到位。
3.4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近期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