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沿线片区棚户区改造西湖安置区二期工程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2016]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汨罗市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西沿线片区棚户区改造西湖安置区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汨罗市西湖安置区;
2.3 规模:框剪结构,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12108.1㎡(其中地上9950.3㎡,地下2157.8㎡),建筑高度为53.1M;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主要包括机械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地下室工程和地上工程等;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为企业在册职工,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能由建造师兼任);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的最低标准执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在其他项目任职、无挂靠(证)、无在建行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报名前12个月(2015年1至2015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可上网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为防止投标挂靠行为,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开户行以转账方式转至汨罗市财政局投标保证金帐户,招标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回至转入账户。
户 名:汨罗市财政局
帐 号:7016 8020 0000 0053
开户行:汨罗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西沿线片区棚户区改造西湖安置区二期工程”,如果没注明是“西沿线片区棚户区改造西湖安置区二期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果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未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未经招标人同意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作为违约金扣除。
6.1请从2016年 1 月14 日至 2016年 1 月 1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技术负责人持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介绍信(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及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进账单;
(7)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能体现注册单位)、B证(应与本招标项目专业相一致);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安全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C证;质量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
(8)汨罗市行政区域以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材料须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9)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近期社会保险证明,证明材料须有当地社保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社会(2015年1至2015年12月)保险缴纳证明及网上查询密码;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岗位资格证件真实性证明原件及相应的查询网站;
到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3室报名(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以上证件需提供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留存;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套(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文本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汨罗网、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委员会、汨罗市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5202620
10.1业主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查实部分由相关部门在公示期派员对入围投标人所提供的查实资料及投标文件中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查实,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在汨罗市一年的投标资格并申报不良记录,中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
10.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要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3中标单位在中标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招 标 人:汨罗市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汨罗市粮食局二楼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0730-3393928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北路478号运达国际广场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7707403951
传 真:0731-82830971
邮 箱:945757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