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PPP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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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经汨发改审【2015】第35、36号文批准,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PPP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PPP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人: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汨罗产业园是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汨罗市政府合作开发的产业园区,位于汨罗市最南端的弼时镇。2014年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汨罗市政府签署了相关的园区开发战略合资协议,成立合资公司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园区综合开发运营商,负责启动区及后续相关园区的综合开发及运营。启动区的开发计划采用PPP运作模式。汨罗市弼时园区综合开发PPP项目A包是《汨罗(弼时)产业园一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A-21、A-23地块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PPP项目(第二次)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有意向引入合作方共同成立子项目公司,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该用地,进行相关开发。

2、本项目地块位置为弼时路以西,汉山路以北,坪上路以东,王家园路以南。

3、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36个月。

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5、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四、招标范围: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PPP项目(第二次),总投资额约6.6亿元,包括建安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约5.2亿元,土地成本约0.8亿元,建设期利息0.6亿元。项目总用地209540㎡,净用地177104㎡,总建筑面积306548㎡(其中工业厂房建筑面积283263㎡,配套商务、商业及员工宿舍等建筑面积23285㎡),容积率1.73,建筑密度40.68%。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五、运作模式:

1、招标人与合作方合资成立子项目公司共同运作本项目,由子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厂房的出租与出售及后续运营。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32亿元,其中合作方出资约7900万元,占股60%,招标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占股40%,注册资本一次性全额缴清。

2、除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32亿元以外,合作方须提供项目资本金1亿元整用于项目启动。

3、合作方负责项目保底融资和前期工作、施工总承包等。

4、融资与工程建设一次性招标,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具备相应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合作方,合作方除与招标人合资设立子项目公司外,还有权为子项目公司提供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由子项目公司与合作方直接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

5、项目建安投资暂定5.2亿元,并设置竣工决算上限价。竣工决算数额按照项目施工图预算以及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3%)确定。竣工决算上限价为施工图预算上浮10%。若竣工决算超过上限价,则以上限价作为结算数额;若竣工决算数额低于上限价,则以竣工决算数额作为结算数额。

6、通过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

7、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PPP项目合同》,就投资、建设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PPP项目(第二次),提供回购承诺函,并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回购。

六、征地拆迁费用:

本项目不涉及征地拆迁费用,征地拆迁工作已经完成。

七、回购安排:

1、合作方的投入资金按照投标文件所列明的年资金成本进行计算。在项目竣工验收(分两期,每期以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后5年内由招标人进行回购,具体安排如下:A、B、C、D、E分别代表项目全部竣工后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由招标人回购合作方投入资金总额的比例,P为合作方投入资金总额,为施工项目竣工结算(按实结算后总价下浮3%,按分期的项目计算)+工程建设其它费(管理费、勘察费、设计费等前期费用)+建设期间合作方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之外投入资金的利息(按合作方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年资金成本利率)。

招标人的回购安排为:第一年,回购款为P*(A+I),A不低于30%;第二年,回购款为P*(B+(1-A)*I),A+B不低于60%;第三年,回购款为P*(C+(1-A-B)*I),A+B+C不低于80%;第四年,回购款为P*(D+(1-A-B-C)*I),A+B+C+D不低于90%;第五年,回购款为P*(E+(1-A-B-C-D)*I),A+B+C+D+E=100%。其中,I为中标合作方报出的年资金成本,最高不超过9%。

每次回购期约定为竣工验收之日起第十二月。招标人有权提前或推迟回购(但推迟期限最长不超六个月,否则视为违约),并按年资金成本利率折算成月利率,按实增减回购款项。

2、合作方为项目提供保底融资,融资额约5.28亿元。若由合作方全部提供融资,则合作方投入的资金总额P(包括股权投入及债权投入)约6.07亿元。

3、在维持本项目PPP模式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决定提前回购,但招标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

八、融资支持:

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出具回购承诺函。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同时投标人企业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

2)截止2014年12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经独立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银行授信金额不少于1亿元。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能由建造师兼任)。

4、施工项目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不得有在建项目。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依项目配备必须到岗到位,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押证管理以及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不定期对项目班子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抽查,无特殊情况有不到岗到位现象的投标人将取消在汨罗市一年的投标资格并申报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禁止参加本地区建设活动。

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另外一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十、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 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2日下午14时30分止(报名期间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下证件原件验证,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在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3室(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进行报名: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限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学历证、职称证;由独立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就企业2014年财务报表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附财务报表中体现“营业收入”或可计算出“企业净资产”页。

2、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报名后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予退还。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 年11月12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27653860@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十一、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的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二、资本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资本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

2、资本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汨罗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汨罗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016802000000053

3、资本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上午9时30分。

4、资本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十三、项目资本金: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与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要求项目资本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2、中标人的资本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与资本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差额(捌仟陆佰捌拾万元整),在土地使用权证(第一期)颁发日后30日内由中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

3、接受项目资本金的账户为子项目公司的基本账户。

4、项目资本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十四、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汨罗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306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任一项均可)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签到以示出席,若法定代表人签到后即离场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一份)作为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中途离场或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六、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委员会。电话:0730-5202620。

十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730-59509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502房

项目办公室:长沙县星沙街道恒大翡翠华庭二栋二单元906室

联系人:杨先生、刘小姐

电  话:0731-84017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