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汨招办发[2015]第42号文批准建设,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1.1建设单位: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2招标编号:ZKGSG-ZB-20150487
1.3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工业地产工程设计项目
1.4招标上限价:703万元
1.5资金来源:自筹
1.6建设地点:汨罗市弼时镇
1.7 设计项目概况:本设计项目位于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地块北侧为王家园路,南侧为汉山路,东侧为弼时路,西侧为坪上路,新塘路由北向南穿过王家园路和汉山路把地块分为二个部分。项目总用地面积20954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771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4057.3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工业厂房;配套商务办公、商住建设,占总建筑面积的15%-25%;配套道路、消防、广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燃气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标准工业厂房与配套建筑须分区建设,生产与办公互不干扰。
2.1 编制项目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
2.2 编制项目标准工业厂房、配套商务办公、商住和配套道路、消防、广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燃气及附属设施建设的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至本工程完工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等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全部工作,并负责各项工作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
2.3 设计工期:
设计项目总工期为150天。
(1)中标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工业地产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
(2)提交方案设计30天内,向招标人完成初勘和提交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3)初步设计批复后90天内,向招标人完成详勘和提交施工图设计。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5.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任一月均可)养老保险证明;参保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养老保险证明须同时提供非法人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5.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5.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和《投标承诺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或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技术、经济类评委4人,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均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0.1本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0月20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缴纳标书款的投标将被拒绝。
10.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保证金
11.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2交纳方式: 以投标人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帐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交款的方式交入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转汇入,否则招标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将被拒绝。
11.3保证金的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汨罗市财政局和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 2015 年10月18日下午17:00时前查询到帐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4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汨罗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汨罗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70168020000000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13.2对未中选方案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将向排名第二的设计单位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整补偿费,向排名第三的设计单位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招标方将不对未入选单位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www.cetz.gov.cn 和《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五、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委员会。电话:0730-5202620。
十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汨罗市弼时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卫平 联系电话:13808404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