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西湖公园红旗水库补水工程施工及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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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西湖公园红旗水库补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汨招办发[2014]63 号文件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汨罗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汨罗市西湖公园红旗水库补水工程;

2.2招标编号:ZPMG2014-63;

2.3建设地点:汨罗市汨罗镇眠羊村;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该工程为机埠从李家河(穿堤涵与汨罗江连通)提水至红旗水库。主要建设内容:进水渠护砌加固工程、拦污闸工程、机电和金结建安工程、压力水箱工程、红旗水库进水闸工程、输水管线工程2430米、恢复预制渠道390米、恢复现浇渠道380米,改造原有主厂房和值班室(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金额约243.56万元

2.5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无在建项目;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携以下资料于2014年12   月 8  日至2014年12  月 12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3室(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 投标申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 营业执照副本;

④ 资质证书副本;

⑤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⑦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⑧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⑨ 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⑩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其五大员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近期社保证明,证明材料须有当地社保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以便查实;

? 岳阳地区以外施工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材料须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印鉴须有公证处的公证书原件,并有当地公证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2 外省企业需执行湘建建[2010]136号《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要求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报名并同时提供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请装订成册)。

5.2投标人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文件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文的要求《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3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评标办法采用《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综合评估法”。

6.2按《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汨罗网、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建管单位为汨罗市纪委、汨罗市水务局纪检、汨罗市公共资源监管委员会。电话:0730-5202620。

10、业主要求

      1. 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周边关系

      2. 查实部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公示期派员对入围投标人所提供的查实资料及投标文件中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查实,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在汨罗市一年的投标资格并申报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汨罗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部         

    地    址:汨罗市高泉北路27号

    联 系 人:戴主任       电    话:0730-5222855

    报告地址: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503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傅晚林  0731—89670274   

    联 系 电 话:0730—5202652

 

2014 1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