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长乐镇公租房建设项目由汨罗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汨招办(2013)第 24号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国家项目资金。招标人为汨罗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3年长乐镇公租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汨罗市长乐镇政府机关院内。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80.3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为12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能由建造师兼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建造师必须要有注册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要与报名的人员一致,其岗位证书能够通过“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网”查询确认。投标人一旦中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依项目配备必须到岗到位。
3.4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近期社保证明。
3.5 外省企业需执行湘建建[2010]136号《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岳阳行政区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按岳建[2013]8号文持有<<入岳企业登记证>>,汨罗市行政区以外的企业提供汨罗市建设局2008(55)号文的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1、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以下资料原件:
① 单位介绍信;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③ 营业执照副本;
④ 资质证书副本;
⑤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⑦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⑧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
⑨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近期社保证明;
⑩ 外省企业需执行湘建建[2010]136号《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岳阳行政区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按岳建[2013]8号文持有<<入岳企业登记证>>,汨罗市行政区以外的企业提供汨罗市建设局2008(55)号文的证明材料。
7.1.2、报名地点: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汨罗市政务公开中心501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本人必须到达报名现场。
7.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起至2013年7月26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照修),逾期不予受理。
7.3、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7.4、澄清答疑采用文本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306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汨罗网、汨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纪委、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30-5202620
12.业主要求:
1.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周边关系;
2.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支付。
3.公示期结束确定的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必须跟业主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施工,不能按期组织施工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汨罗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汨罗市长乐镇政府机关院内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874077108
招标代理机构: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汨罗代理部地址:汨罗市政务公开中心501室
联 系 人: 小 黄
电话、传真: 0730-5223267、0730-5202652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