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汨罗市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采购,项目实施机构为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汨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进行社会资本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社会资本。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GXTC-1545056

二、项目名称: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三、本项目暂定总投资: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25400万元,工程总投资全部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此外,本项目用地还需征地拆迁安置配套资金8000万元,该笔费用(将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征地拆迁)亦由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并将由汨罗市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分六年返还(含投资收益)。

四、项目概况

根据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5年汨罗市总人口约为70万人,预计到2020年汨罗市总人口约73.5万人。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传统的垃圾填埋处理不能快速处理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因此汨罗市决定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处理特许经营范围内(近期主要为汨罗市城区与其周边乡镇以及汨罗(弼时)产业园区,远期为整个汨罗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本项目拟采用“机械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组合工艺式烟气处理装置(SNCR+喷雾干燥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技术,渗滤液拟采用“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处理工艺”法处理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址拟选址在新市镇新桥村现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侧的规划红线范围内,占地不超过100亩(含厂区面积80亩,预留的炉渣综合利用场地面积20亩),距市中心约15km,交通便利,市政供水条件较好。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处理总规模为750吨/日。其中,近期工程处理规模为500吨/日,计划建设二条250吨/日的焚烧处理生产线,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00吨,最大处理垃圾量不超出设计处理规模的20%;远期工程将增加建设一条250吨/日焚烧处理生产线,远期工程将适时建设。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BOT)进行建设,中选社会资本在汨罗市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市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移交给汨罗市政府指定单位。

五、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汨罗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7年(含建设期24个月)。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移交给汨罗市政府指定单位。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务登记书)。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对申请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函(开具日期为2017年9月1日以来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函);

3.申请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申请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自身投资(不含收购项目)、建设、运营日处理规模不低于500吨(一期规模,不含二期预留)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业绩(所占股权超过50%),且该项目已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环保验收(申请人在该项目中所占股权需超过50%,需提供①特许经营合同;②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除上述第1条和第2条均需满足外,第3和第4条需至少有联合体成员中的一方满足。

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申请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7:00)。

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点及申请报名购买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点: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bidding.org)在线发售。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上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内,登录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bidding.org),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完善公司基本信息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即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潜在申请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须知,并按其要求进行操作。

报名流程: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申请人报名【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插入平台CA身份验证进行报名。未办理CA的可在线办理,缴费成功获取领取码,可先使用领取码进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等待项目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申请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潜在申请人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领取纸质资格预审文件。潜在申请人若需邮购纸质资格预审文件,需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尽快以到付方式邮寄资格预审文件。

参加开标的申请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申请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发票。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

八、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者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10时整。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第二会议室);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若为港澳台企业,则为企业负责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授权委托代表(需携带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不接受其它网站的非法转载。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汨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0-5588668  1570081961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传真:010-88414050

电话:010-88354433-496   1372009631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箱:402913223@qq.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开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112510182600083119

客户服务: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邮   箱:gx_ebidding@163.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电话:4000809508-1

CA办理电话:4000809508-3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809508-2

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e-bidding.org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